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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BFX057)

作品数:3 被引量:26H指数:3
相关作者:张瑞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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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权力
  • 2篇竞争法
  • 1篇行使
  • 1篇行为规制
  • 1篇演进
  • 1篇歧视
  • 1篇倾销
  • 1篇权力行使
  • 1篇垄断行为
  • 1篇贸易法
  • 1篇经合组织
  • 1篇跨国
  • 1篇跨国公司
  • 1篇价格歧视
  • 1篇规制
  • 1篇规制方式
  • 1篇国内法
  • 1篇反垄断
  • 1篇反垄断立法
  • 1篇反倾销

机构

  • 3篇北京交通大学

作者

  • 3篇张瑞萍

传媒

  • 1篇当代法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北京交通大学...

年份

  • 1篇2006
  • 1篇2005
  • 1篇2004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反倾销法的性质与演进之分析——从WTO竞争法设立的角度被引量:5
2006年
反倾销法属于贸易法的范畴还是竞争法的范畴取决于对反倾销法的本质与功能的认识。从本质上来说,由于反倾销法是调整跨国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应属于竞争法的范畴,但由于它所具有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功用,又经常被认定为贸易法的组成部分。当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要求在WTO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竞争规则的时候,反倾销法应回归到竞争法中去,以利于国际竞争法整体规则的建立,并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反倾销理论及运用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
张瑞萍
关键词:竞争法反倾销法价格歧视贸易法
WTO规则下跨国公司行为规制方式分析被引量:17
2005年
主权国家与跨国公司是影响当今社会的两大力量,其权力行使互为消长。WTO在为其成员国家设定义务、限制其管理权的同时,却没有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规制。国际社会一直在寻求对跨国公司行为进行统一的法律调整,但由于各国利益上的差异,在短期内很难出现具有约束力的国际统一立法。跨国公司行为的规制基本上依靠国内法进行。但由于东道国政府行为是受到WTO规则的限制的,因而,其权力的行使只能是在法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受到严格的约束,东道国对跨国公司行为的管制方式需要从硬性的限制转向刚柔相济,更具有弹性的方式上来。
张瑞萍
关键词:WTO规则规制方式跨国公司权力行使国内法
关于我国反垄断立法几个问题的思考——兼论经合组织《竞争法的基本框架》的可借鉴之处被引量:4
2004年
反垄断法的宗旨在于维持一个自由与公平的竞争环境 ;反垄断法应以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行为作为规制对象 ;为使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地实施 ,反垄断法的执行机构在组织上应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 ,并同时享有一定的竞争政策的参与制定权 ,以便于控制行政垄断行为。在具体条款的规定上 ,反垄断法应保持足够的弹性 ,采用定性的方式来规定那些须由法官具体认定的问题比采用列举的方式更能发挥反垄断法的效用。
张瑞萍
关键词:反垄断立法垄断行为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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