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无)
- 作品数:3 被引量:3H指数:1
- 相关作者:沈春女王睿秦亚东刘睿博杨健更多>>
- 相关机构: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吉林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 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教育改革思路探究被引量:1
- 2012年
- 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均以为我国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培养、选拔人才为共同目标,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应起到良性促进作用。法学教育所处的现实困境既有司法考试弊端造成负面影响的客观原因,也有自身教育机制不完善所形成的恶性循环影响。法学教育应以司法考试为契机,推动法学教育机制改革。
- 王睿
- 关键词:司法考试法学教育教改方法
- 试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法学教育定位被引量:2
- 2012年
- 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法学教育应当属于法律素质养成型教育,还是以培养通过司法考试并从事专门的法律职业的专业人才为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即法学教育定位问题,这是法学教育发展过程中一直探讨的问题。从法学教育的价值取向、法学教育的知识结构以及我国现有法律教育模式看,我国普通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仍应当定位于通识教育或者法律素养教育,专门的法律职业技能应当通过我国现有的法律硕士体制的专门教育实现。
- 沈春女
- 关键词:本科教育法学教育素质教育
- 法学本科教育与应对司法考试的反思——以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生司法考试调研报告为基础
- 2012年
- 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但现实中出现就业难的窘境,而司法考试是大多法科学生就业的敲门砖。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应该是协调发展,尽管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有一定的冲击,但法学教育也在应对司法考试中应作出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离不开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而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选拨能解决实际法律纠纷的实务人才,需将二者有机结合,只有如此,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才能达到完美的契合的理想状态。
- 杨健秦亚东刘睿博
- 关键词:法学教育司法考试法律思维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