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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HB12GL019)

作品数:2 被引量:3H指数:1
相关作者:王利娜张伟更多>>
相关机构: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更多>>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税收
  • 2篇税收问题
  • 2篇所得税
  • 1篇盈余
  • 1篇债权
  • 1篇债权投资
  • 1篇所得税处理
  • 1篇投资者
  • 1篇转增股本
  • 1篇转增资本
  • 1篇资本
  • 1篇问题辨析
  • 1篇混合性
  • 1篇个人所得税
  • 1篇个人投资者
  • 1篇股本
  • 1篇股权
  • 1篇股权投资
  • 1篇辨析

机构

  • 2篇河北经贸大学
  • 1篇河北省国家税...

作者

  • 2篇王利娜
  • 1篇张伟

传媒

  • 2篇财务与会计

年份

  • 2篇2014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个人投资者盈余积累转增资本税收问题探究被引量:1
2014年
2013年5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3号公告,以下简称23号公告)。业界人士普遍认为,该公告是国家税务总局在资本税收领域消除重复纳税、公平税负的重要尝试。笔者拟对23号公告蕴含的税收问题进行探究。
王利娜张伟
关键词:个人投资者税收问题转增资本盈余个人所得税转增股本
“假股权真债权”税收问题辨析——兼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被引量:2
2014年
传统的投融资模式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的主要特征是与被投资企业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债权投资则是以取得固定回报为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投融资方式不断创新,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大量法律形式为股权投资、又通过合同取得固定回报,并约定了退出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俗称“假股权真债权”。形成混合性投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内在因素中股权和债权的占比也不同,在税收上如何对混合性投资定性多年以来都是资本市场的热点。2013年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混合性投资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公告),笔者试结合41号公告,对混合性投资业务的模式及税务处理进行辨析。
王利娜张伟
关键词: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所得税处理税收问题混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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