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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无)

作品数:2 被引量:45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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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赔偿
  • 1篇瑕疵
  • 1篇无效
  • 1篇解雇
  • 1篇解雇保护
  • 1篇救济
  • 1篇不当解雇
  • 1篇程序瑕疵

机构

  • 2篇苏州大学

作者

  • 2篇沈同仙

传媒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政治与法律

年份

  • 2篇2012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试论程序瑕疵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判定被引量:9
2012年
在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的禁止性、效力性强制规范的条件下,仅未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或者公示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不当然无效。法律制度是理性构建的产物,也是利益平衡的产物。用人单位仅未履行法律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需要结合法律规范本身特性和潜藏在法律规定背后的制度利益作出判定。另外,根据劳动关系具有的继续性和人身性特质,规章制度无效不宜适用自始无效的效力处理原则。
沈同仙
关键词:程序瑕疵无效
论完善我国不当解雇的法律救济措施被引量:36
2012年
解雇是劳动关系运行中最敏感的中心地带,它涉及不同利益之间的激烈冲突和碰撞。要求雇主解雇具有正当事由、赋予雇员复职救济权利是解雇保护中最强烈的内容。然而,劳动合同具有的身份性和继续性的特性使我国审判实践面临着复职判决执行难的困境,由此带来社会资源的浪费。结合对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的比较法研究可以发现,赔偿还是复职,不当解雇救济方式的适用不应完全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愿,需要司法审判进行利益衡量:涉及侵害雇员基本人权的不当解雇是适用复职救济方式最重要的考量因素,确保雇员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将影响劳动关系双方协作基础的"信赖关系"和"岗位空缺"纳入复职适用的考量范围,尽可能避免因利益失衡引发使雇员复职判决难以执行的发生;设立复职判决替代执行规则,保障雇员在复职判决难以执行时劳动权利的落实。同时,我国不当解雇救济方式的适用还应考虑全球劳动力市场放松规制的发展趋势,增加概括性正当解雇事由的规定。
沈同仙
关键词:解雇保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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