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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BS07007)

作品数:4 被引量:12H指数:2
相关作者:魏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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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4篇民事
  • 4篇民事行为
  • 4篇民事行为能力
  • 2篇行为效力
  • 2篇效力
  • 1篇演进
  • 1篇权利
  • 1篇权利能力
  • 1篇人格
  • 1篇罗马法

机构

  • 4篇仰恩大学

作者

  • 4篇魏波

传媒

  • 1篇喀什师范学院...
  • 1篇哈尔滨工业大...
  • 1篇长春工业大学...
  • 1篇学术问题研究

年份

  • 1篇2009
  • 3篇2008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历史演进与路径分析被引量:3
2008年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民事主体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考察不同时期的代表性立法,展现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立法确立过程。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伴随着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从身份到理性,确立了抽象平等的权利能力制度,同时产生了以理性为基础的行为能力制度。从抽象到具体,解释了权利能力制度的虚化和行为能力制度的凸显。
魏波
关键词:人格权利能力演进
罗马法中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考察被引量:2
2008年
罗马法是现代民法的源头,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在罗马法中已经有了相关内容,也体现了其制度功能。罗马法中关于行为能力制度的内容主要集中于人法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在罗马法中体现出其界定民事主体属性的功能,以及组织社会结构、控制社会秩序的功能。
魏波
关键词:罗马法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功能的发展趋势及其借鉴意义被引量:1
2008年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是随着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发展逐步显现的。历史条件的变化造成了权利能力制度的虚化和功能的变换,行为能力制度成为现代民法主体制度的核心。在现代民法主体制度中,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界定主体属性功能日益强化,控制行为效力功能也逐步扩张。在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应当采取总分则结合的体例安排,应当并存于财产法和人身法部分,应该通过一般条款和其他原则性规定,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功能的发挥留有余地。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体系价值,首先在于其在民事能力构造中的独特作用,其次应该在民法理论中合理建构法律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理论疆域。
魏波
关键词:民事行为能力行为效力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发展和价值分析被引量:6
2009年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是随着民事主体制度的历史发展逐步显现的。历史条件的变化造成了权利能力制度的虚化和功能变换,行为能力制度成为现代民法主体制度的核心。在现代民法主体制度中,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界定主体属性功能日益强化,控制行为效力功能也逐步扩张。在民法典中,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应当采取总分则结合的体例安排,应当并存于财产法和人身法部分,应该通过一般条款和其他原则性规定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功能的发挥留有余地。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体系价值首先在于其在民事能力构造中的独特作用,其次应该在民法理论中合理建构法律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理论疆域。
魏波
关键词:民事行为能力行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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