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发展公共治理项目(CPR08512)
- 作品数:7 被引量:38H指数:4
- 相关作者:石国亮张乾友崔晶刘晶更多>>
- 相关机构: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公平发展公共治理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 越南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5
- 2010年
- 越南与我国有着相似的政治制度和治理模式。近年来,越南政府对其境内的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文章研究了越南政府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模式,探讨这一模式对我国管理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启示。
- 崔晶
- 关键词:外国非政府组织
- 发展中的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之博弈关系探析被引量:6
- 2011年
-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一般是指行政决策程序和方法的科学化,主要包括决策的程序化和技术化两个方面,强调的是决策效率,具有强烈的技术色彩;决策民主化主要包括决策目标的民主化和决策方式的民主化,强调的是社会公正,要求相关利益群体具有参与和影响决策的机会和渠道。关于二者的关系,既有正相关的理解,更有负相关的认识,事实上,二者的矛盾冲突表现的更为突出。在决策程序和决策方法科学化的基础上,应当进行相关利益群体利益的整合与协调,使二者在公共决策的矛盾关系中达至统一。
- 石国亮
- 关键词:决策民主化
- 当代中国廉政建设的新观察与新思考--廉政建设的宏观考察被引量:4
- 2012年
- 廉政本质上与反腐败属于同一范畴,针对的都主要是公共权力滥用的问题,但是廉政不只是反腐败的问题,它还有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大力倡导、弘扬和扶持廉政的正面力量。廉政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西方发达国家基于国家与政府的起源与存在合法性以及人民主权原则,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政治体系设置在很大的程度上考虑和满足了普通大众的政治参与意愿和公共服务需求,有其进步与值得肯定的一面。但是,西方发达国家政权总的目的是为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服务的,是为保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服务的,其对廉政建设的追求仍是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参照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廉政制度是一个人类建构物,其与公共领域的人类活动有着互相建构的作用。廉政建设日渐呈现为一个开放性的全球性问题,并且是不可回避又难以彻底解决的议题,完全凭一国之力难以解决.需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 石国亮
- 关键词:廉政建设反腐败
- 廉政建设的全球化逻辑与地方性知识被引量:1
- 2012年
- 廉政建设不只是一国之内的问题,而是一项全球性议题。全球化逻辑,是廉政建设的大趋势。地方性知识的特质,使全球化逻辑决定的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又必定会打上地方性知识的标签。廉政建设既要遵循全球化的逻辑,又要根植于地方性知识,是遵循全球化逻辑与根植地方性知识的统一。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应以全球化的视野、本土化的行动,参照联合国与透明国际等国际组织的廉政建设理论框架与行动指南,借鉴世界各国在反腐败方面的经验教训和具体做法,研究和推动我国的廉政建设。特别是要注意到中国廉政建设中的地方性知识,中国廉政建设中的诸多问题只能从中国的经验出发,寻求解决之道。如果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想要在国际上获得发言权,首先就要从面对这些问题开始,结合中国特殊的地方性语境来探讨实践层面的种种问题,并寻求切合特定语境的解决办法。中国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能形成一套自己的经验,那么,中国的这种地方性知识本身也将会对全球的廉政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它本身也可以成为全球普遍性知识的一部分。
- 石国亮
- 关键词:廉政建设地方性知识政府治理能力中国语境
- 政府—社会视角下个体腐败成因分析与变革路径被引量:1
- 2012年
- 个体腐败是反腐倡廉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然而微观个体腐败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制度性与环境因素。强势政府对公民监督与反抗力量的劫持,致使政府与社会的力量处于失衡状态,政府中个体腐败因子日渐滋长;政府组织对公职人员尤其是下级行政人员的某些人格抽离,导致有的公职人员道德判断能力的磨灭;有的不道德的社会环境不断培养出人格扭曲的个体,使得大量怀有腐败动机的个体进入公务员队伍,同时致使社会共同体日渐丧失了对腐败进行监督与反抗的意识与能力,甚至使有的人表现出对腐败文化和腐败行为的认同与包容。因此,政府组织与社会系统的多重变革是当前解决官员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
- 刘晶
- 关键词:强势政府官僚制组织
- 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新形式——基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三国实践创新的分析与展望被引量:13
- 2012年
- 1998年,英国中央政府和全英慈善与社区中心签署了"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关系协定",迅速在英联邦的其他国家产生了示范效应。2001年,加拿大中央政府与非营利部门签署"加拿大政府与志愿部门协议",2010年,澳大利亚中央政府与非营利部门签署"全国性协议——携手合作"。三国的协议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新形式,均属于国家性政策,对各该国范围内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具有指导意义。但是,三国合作协议均不属于立法范畴,不具备法律效力,而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合作的备忘录,协议的效力来自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资助以及两者之间的协商。三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新形式,给我国带来了如下深刻启示,即适应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加强的趋势、拓展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平台、推进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的制度化建设、建设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之间合作的信任文化。
- 石国亮
- 关键词:政府非营利组织
- 通过任务型组织开展风险治理--兼评张康之教授的“任务型组织观”被引量:8
- 2012年
- 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进入了一场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在此过程中,各种各样突发性的危机事件频繁地向人类袭来,标志着人类进入了一个具有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风险社会的出现,对工业社会的治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在迅速增长的不确定性面前,作为工业社会治理主体的常规组织开始暴露出了不适应性,传统的治理方式面对危机事件凸现出治理的无效性,从而突出了任务型组织的巨大实践价值。任务型组织在风险治理上有着独特的优越性,因而应当成为风险治理的新途径。
- 石国亮张乾友
- 关键词:风险社会任务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