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2004)
- 作品数:4 被引量:57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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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役权在欧洲大陆的历史演进——兼论罗马法的精神气质
- 2013年
- 地役权作为我国物权法上的新制度,继受色彩明显。正确认识地役权有必要走向其起源,回顾其演变。在以《十二铜表法》为代表的罗马法早期,虽然未明确规定地役权,而只是对与地役权密切相关的相邻关系进行了规定,但也说明了调节土地利用关系的法律规则存续的古老性与必然性。在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中后期,地役权因类型化而逐渐走向成熟,并为地役权植入了活力生长因子。在以并存之诸法为代表的中世纪直至民法典编纂时期,地役权在商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随着罗马法的影响及复兴而延续、发展。地役权在欧洲大陆的发展史充分表明古罗马人在对待法律时实践性和艺术性的结合,以及所具有的传世影响力。
- 耿卓
- 关键词:地役权罗马法教会法
- 地役权基本范畴重述被引量:6
- 2014年
- 地役权虽然从不同角度给出的概念有所区别,均表现为物对物的利用,本质则在于实现不同主体在同一土地上的利用需要的并存与调和,与相邻关系、人役权、用益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地役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除具有物权和用益物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即从属性和不可分性。这两种特性均有其具体表现,是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地役权的重要途径。类型化是认识包括地役权在内各种事物的基本方法。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地役权分为城市与乡村地役权、消极与积极(作为与不作为)地役权、继续与非继续地役权、表见与非表见地役权;此外,还可以根据便益内容、设定方式等进行分类。在立法和社会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突破地役权传统范畴的特殊地役权,如集合役权、自己役权、保存役权、公共役权等,值得我们关注。
- 耿卓
- 关键词:地役权从属性不可分性类型化
- 我国地役权现代发展的体系解读被引量:37
- 2013年
- 古老的地役权在现代社会表现出的发展趋势,需要从体系上作出解读。在基本范畴上,地役权的本质在于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目的而利用他人的土地。在规则层面,地役权的主体、客体、内容、权利变动模式等方面有了新发展。内容的不特定性,要求地役权通过类型实现具体化,在社会实践中出现了与新发展相应的新类型。地役权的功能也随之扩展,表现在基本功能的发挥以及功能发挥方式多元、领域扩大,乃至促进社会有机团结实现等各个方面。这些均体现出内在于地役权的法律原则和理念。
- 耿卓
- 关键词:用益物权地役权不动产
- 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及其影响被引量:19
- 2013年
- 源自古罗马的传统地役权制度在现代表现出的发展趋势对民法乃至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部门产生了影响,表现出从民法内部到超越民法进入其他法律领域的扩展性与跨界性。从具体表现形式看,地役权及其现代发展对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等物权法基本原则产生冲击,并引发人们对用益物权体系及地役权体系本身的反思与再造。同时,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对既有功能进行了拓展:一是对侵权责任的替代效应;二是对营业自由和合同自由的限制与排除。另外,地役权的现代发展扩张了既有领域,以权利主体为标准可以将公共地役权分为公用事业(公共)地役权与公众(公共)地役权;前者以环境保护地役权为代表,后者以管道法上的地役权为典型。我们从中可以发现地役权参与、促进社会发展功能的发挥方式以及作为对公私法交叉、融合现象观察与解析的切入点。
- 耿卓
- 关键词:物权法地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