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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080510)
作品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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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作者:
王翠改
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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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法律文本中的嫁妆——以北宋仁宗和哲宗时代为中心
被引量:1
2009年
在仁宗和哲宗时代,与嫁妆相关的国家法律文本被重新修订,修订的趋势是嫁妆类法规的日趋细密,修订的结果是承分人序列的增加和改变。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北宋中后期的户婚财产立法宗旨:在照顾血缘亲情和同居之谊的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对社会财富进行再次分配,以消弭争讼,稳定社会,同时兼顾社会养老问题。
高楠
王翠改
关键词: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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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宋时期女儿对家庭财产的占有权和支配权
2010年
唐宋时期,有子嗣人家的女孩子不能参与财产的直接继承和占有。女儿所能得到的娘家家产只有少量的私财和奁产陪嫁。民间通行的女儿占有和支配娘家家产的方式主要有:奁产陪嫁、招婿入赘、立嗣外甥外孙、遗嘱继产等。
吴克燕
王翠改
关键词:
唐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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