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3M531572)

作品数:2 被引量:28H指数:1
相关作者:冯俊伟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行政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 1篇行政复议
  • 1篇行政执法
  • 1篇行政执法证据
  • 1篇证据资格
  • 1篇证明标准
  • 1篇执法
  • 1篇执法证据
  • 1篇诉讼
  • 1篇权利
  • 1篇权利保障
  • 1篇复议
  • 1篇比较法

机构

  • 2篇山东大学

作者

  • 2篇冯俊伟

传媒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 1篇比较法研究

年份

  • 2篇2014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行政复议证据立法的地方经验——以23个省、市的立法为分析样本
2014年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缺乏对行政复议证据的制度建构,我国已有23个省、市出台了行政复议证据地方立法。通过分析这些立法可知,行政复议应规定开放式的证据种类;在证明责任分配上,应由被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承担证明责任,申请人、第三人仅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承担一定的提出证据的责任;在证明标准设定上,应当区分不同的行政行为和证明主体,在此基础上构建多元化的行政复议证明标准。
冯俊伟
关键词:行政复议证据资格证明标准
行政执法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类型分析——基于比较法的视角被引量:28
2014年
从比较法视角观察,进入刑事诉讼的行政执法证据包括行政机关正当执法获得的证据、行政机关"假借行政调查之名"获得的证据、行政机关与侦查机关"共同调查"获得的证据三种类型。为了提供必要的权利保障,在第一种类型下,行政执法证据进入刑事诉讼应满足一定的程序保障;在第二种类型下,审查的重点是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的界限,防止行政机关"假借行政调查之名"规避刑事诉讼法的适用;在第三种类型下,应当着重审查"共同调查"中的主导机关、调查措施、调查目的等因素。
冯俊伟
关键词:行政执法证据刑事诉讼权利保障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