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055)
- 作品数:8 被引量:171H指数:6
- 相关作者:王健张靖朱宏文叶高芬王健更多>>
- 相关机构: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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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共享制抑或权力独享制——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权力配置模式及解决方案被引量:13
- 2013年
- 权力共享制和权力独享制是反垄断执法机关权力配置的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我国反垄断法选择了权力共享制,但该模式存在着先天不足的毛病,由此引发了实践中的怪现象,同时实际执法主体的独立性也令人担忧。在近期,我们应通过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以及在制度上改善实际执法主体的独立性来优化权力共享制。而要完全解决权力共享制中存在的问题则只能期待远期的解决方案,即改造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通过它来整合目前分散的反垄断行政执法权,从而最终过渡到权力独享制模式。
- 王健
- 我国成品油市场价格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难点及解决思路
- 2013年
- 石油是一种重要的民生战略物资,在人类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体上,我们可将石油分为石油原油和石油产品两类。我国法律将石油产品称为'成品油'。《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在成品油中,普通民众最为关心的是汽油和柴油.
- 王健
- 关键词:汽油原油成品油
- 我国成品油市场中的反垄断问题被引量:10
- 2012年
- 我国成品油市场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均与垄断有着密切的关系。依照反垄断判断,油荒和炼油亏损意在获得垄断高价,而油价涨多跌少意在维持垄断高价。油荒的背后存在着多种高度疑似的垄断行为,油价涨多跌少中可能隐藏着性质严重的固定价格垄断行为。为了实现成品油市场的公平竞争,可考虑采取下列措施:反垄断法对成品油市场的一般适用和优先适用、调查成品油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动态监控成品油市场的垄断行为、推进成品油市场的反垄断执法和鼓励成品油市场的反垄断私人诉讼。
- 王健
- 关键词:成品油市场垄断行为反垄断反垄断法
- 政府管制的竞争评估被引量:31
- 2015年
- 政府管制会影响市场竞争。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各国开始逐步放松或解除管制,政府管制对竞争的影响逐渐减弱。当开始进入高品质管制阶段后,政府管制对竞争的影响将降到最低程度。然而,只要政府管制存在,就会对竞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竞争评估制度在防范和纠正政府管制对竞争的影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竞争评估体系。我国目前处于传统管制向现代管制的转型阶段,政府管制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还非常大,解决此问题的最有效方案应是建立竞争评估制度。而探索实施竞争评估制度,离不开竞争评估体系的构建,这涉及评估对象的选择、评估内容的确定以及评估主体的设置这三个核心组成部分。
- 王健
- 关键词:政府管制
- 威慑理论与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完善——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被引量:44
- 2016年
- 反垄断罚款制度以威慑为主要目标。在威慑理论指导下,反垄断罚款可以基于获利或损害而设定。为实现有效威慑目标,各国不断革新反垄断罚款制度,普遍提高了反垄断罚款的严厉程度。而宽恕政策的实施则提升了执法机关发现并惩罚违法行为的概率,进一步改进了罚款制度的威慑效果。我国反垄断法仅对罚款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呈现出罚款不够严厉、适用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反垄断罚款的威慑力大打折扣。我国应制定统一的罚款指南,改变罚款的计算方式,明确罚款的计算步骤和裁量因素,同时完善宽恕政策,以显著改善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威慑效果。
- 王健张靖
- 关键词:威慑理论宽恕政策
- 从“两权合一”走向“三权合一”——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导入准司法权的理论、路径和内容被引量:10
- 2012年
- 不少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具有"三权合一"的特点,同时享有行政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具有准司法权的反垄断执法机关一般是委员会制的执法机关,有着专门化的审判组织和司法化的审理程序,其行政裁决具有一审判决效力,事实认定对法院有约束力。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虽然配置了准立法权,但实际上不享有准司法权,是一个"两权合一"的反垄断执法机关。而缺失准司法权不利于公正调查处理案件。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改造成统一行使反垄断行政执法权的主管机关以后,赋予其准司法权是非常好必要的,但还应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造。
- 朱宏文王健
- 垄断协议认定与排除、限制竞争的关系研究被引量:65
- 2014年
- 垄断协议认定与排除、限制竞争的关系是"强生公司垄断案"判决所要解决的关键争议。从近5年法院审理和反垄断执法机关处理的若干典型垄断协议案件中可以看出法院和执法机关的观点在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从各国有关垄断协议的立法情况看,排除、限制竞争在垄断协议的认定中无疑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如何认定排除、限制竞争垄断协议方面许多国家已有了较为成熟的做法和具体的分析框架,这大大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认识分歧虽可通过理论解释初步加以澄清,但最终的解决仍有赖于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构建。
- 王健
- 关键词:垄断协议
- 价格歧视行为的客观表现探究——从中国电信反垄断案说起被引量:4
- 2012年
- 价格歧视行为通常表现为经营者就相同商品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方实行不同的交易价格。其交易相对方应包括最终消费者,但对同一交易相对方实施的差异价格不构成价格歧视。在具体认定时,交易条件应考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购买数量和付款条件等因素。判断"相同产品"的基本标准是产品在性能和功能上具有相同性,有微小差异的产品原则上应视为相同产品。
- 叶高芬
- 关键词:价格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