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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13FXB006)

作品数:2 被引量:6H指数:1
相关作者:高永明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扬州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义学
  • 1篇语义
  • 1篇语义场
  • 1篇语义学
  • 1篇执行难
  • 1篇危险驾驶
  • 1篇逻辑
  • 1篇界说
  • 1篇基底
  • 1篇罚金
  • 1篇罚金刑
  • 1篇车辆
  • 1篇车辆修理

机构

  • 1篇扬州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

  • 2篇高永明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江西警察学院...

年份

  • 2篇2014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罚金刑的基底性批判——罚金刑执行难的另一种解读被引量:6
2014年
罚金执行难在我国是个公认的难题,尝试解决的方法较多但似乎效果都不佳。实际上,罚金执行难很大程度上是因罚金理念和其规定方式导致的。因而对罚金的基底性批判成为必要。我国罚金的设定方式以及无限额罚金的比例体现着从重处罚的倾向,罚金刑设定的逻辑简化为犯罪数额的有无以及财产的数量。罚金判决重走自由刑之"堆估"的老路,无法精准化计算数额的判决缺少了说服和执行力度。国外罚金的扩大适用是和受害之国家救助责任以及观念上财产权利从法权到人权的转变联系在一起的。从契约论的角度看,国家没有尽到保护公民的应有责任即不应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利,罚金收取的正义性值得怀疑。从我国罚金的理念及现状来看,罚金完全脱离了其初始的补偿意义,补偿功能无从体现,罚金理应具有民事赔偿和刑事惩罚的双重功能。
高永明
关键词:罚金刑执行难
“破坏”的刑法界说及其一般性展开——以高速公路上危险驾驶拦截车辆修理案切入
2014年
"破坏"作为刑法中使用频率最高的犯罪行为方式的词语,在解决具体案件时其意义并不是明确的。以对其意义的考察来看,传统语义学要求词与物或现象的现实对应,故无法解决"破坏"可能具有的先验意义。在现代语义学中,隶属度理论本来是为了说明词义模糊性的,但其可以作为分析语义的工具。即,如果可以确定某一词语所属的语义场和此语义场中的周边词汇,则此语义场中核心词语的意义就能够通过周边词汇的塑造而获得。因而语义场理论应该成为确定核心词汇的理性意义或本质特征的基本依据,隶属度应该成为确定语义的具体方式。刑法文本的语义学解释应该是语义场理论下隶属度具体应用的语义解释。
高永明
关键词:语义场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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