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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CFX079)

作品数:10 被引量:25H指数:4
相关作者:杨文升张虎张自强王淑敏屈志一更多>>
相关机构: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9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外资
  • 5篇外资非正常撤...
  • 5篇法律
  • 5篇撤离
  • 3篇公约
  • 2篇纽约公约
  • 2篇仲裁
  • 2篇规制
  • 2篇《纽约公约》
  • 1篇政府
  • 1篇政府控制
  • 1篇执行法
  • 1篇执行法院
  • 1篇商事仲裁
  • 1篇司法
  • 1篇司法协助
  • 1篇破产
  • 1篇企业
  • 1篇仲裁裁决
  • 1篇仲裁协议

机构

  • 9篇辽宁师范大学
  • 4篇大连海事大学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作者

  • 9篇杨文升
  • 3篇张虎
  • 2篇张自强
  • 1篇王淑敏
  • 1篇张世玉
  • 1篇屈志一
  • 1篇柳明

传媒

  • 3篇辽宁师范大学...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社会科学辑刊
  • 1篇法商研究
  • 1篇中国海商法研...
  • 1篇青年与社会
  • 1篇决策论坛——...

年份

  • 4篇2015
  • 2篇2014
  • 4篇2013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防范外资非正常撤离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研究被引量:5
2013年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外资的不断涌入成为一把双刃剑,在促进我国经济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国内市场环境及法律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外资企业的"半夜出逃",即外资在我国的非正常撤离。外资非正常撤离无论对国家、企业,还是对债权人、企业的劳动者都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它在对我国经济发展发起挑衅的同时,也对我国的法律制度提出挑战。因此,通过对外资非正常撤离的现象进行原因剖析及其解决机制的研究,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法律背景下,构建一套可以有效预防外资非正常撤离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杨文升张虎
关键词:外资法律机制
规制外资非正常撤离的法律实施问题研究
2015年
外资非正常撤离是对未履行在资本输入国的纳税和清算义务的外资退出行为的总体性描述。外资非正常撤离不仅损害了企业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影响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民商事争议以及涉外法律纠纷。通过对于外资非正常撤离的法律规制的成因分析以及在现有的法律实施层面进行有效的规制,以期对外资非正常撤离行为起到有效的法律规制作用。
杨文升张自强
关键词:外资法律分析
外资非正常撤离的立法规制技术研究——以相关文献综述分析为视角
完善外资非正常撤离的法律规制体系,需要对于法律尚未规定的立法空白予以填补,或者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已经出现了脱节或者相悖的法律规范予以及时调整。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作为研究载体,对于其中近几年的法学论文进...
杨文升张自强
关键词:外资
文献传递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资产追回制度研究被引量:1
2014年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腐败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日益复杂化,犯罪所得资产的转移和藏匿也变得多样化,使各国打击腐败犯罪有了新的重要意义。同时,建立有效的资产追回机制,全面追回境外腐败资产势在必行,但在实践中却因法律等方面的障碍,追回腐败资产面临重重困难。《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五章确立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为腐败受害国破解追回腐败所得资产难题提供了重大转机。我国作为腐败犯罪的一个重要受害国,应当加紧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关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有效利用"资产追回机制"追回外流的资产。
杨文升柳明
关键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腐败资产追回
国际投资中“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之法律问题研究——由“三一集团诉奥巴马案”引发的思考被引量:11
2013年
"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已成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梦魇"。发达国家的国家安全审查对"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的歧视肇始于不公正的国内立法和投资条约。所谓此类交易与我国国有企业的关联性以及与国家安全的因果关系的指责其实是法哲学上的悖论。为避免我国企业陷入"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的泥潭,一方面我国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在并购初期积极配合东道国的审批程序,主动报备和签订减缓协议,如遭遇"外国政府控制的交易"立法的阻挡,则应利用"越权无效原则"或主张间接征收索赔来进行救济;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在加快国内商主体规则修订的同时,转变在双边投资条约中就国家控制企业投资的谈判策略,并适时启动类似主权财富基金谈判的国有企业多边谈判。
王淑敏
关键词:国有企业
论破产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冲突及应对——以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为视角被引量:5
2014年
在国际商事仲裁进行或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的过程中,若一方当事人进入破产程序,正在进行仲裁的仲裁庭或审查执行申请的法院就应对破产程序是否会影响到仲裁及裁决的执行做出决定。通过分析英国、德国、法国、丹麦、瑞典以及挪威的相关规定或案例,对我国破产程序和仲裁程序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认为我国国内仲裁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关系应依据《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外国商事仲裁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关系,破产不应影响外国商事仲裁的进行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屈志一杨文升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破产《纽约公约》法律适用
论《纽约公约》下仲裁协议效力的确定——以“默示仲裁协议”为视角被引量:4
2015年
外国商事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时,《纽约公约》是我国审查外国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时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纽约公约》第2条规定,默示仲裁协议并不属于该公约所规定的书面仲裁协议的范畴。《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了仲裁协议效力判断的准据法,但并不全面。在某一缔约国依据默示仲裁协议作出的裁决可否在其他缔约国获得承认与执行,需根据执行国法律进行判断,有的国家根据其国内法承认默示仲裁协议效力之规定,对此予以承认与执行。在目前的立法思想和现行法律下,我国有限度地承认默示仲裁协议的效力,依据该协议做出的外国仲裁裁决,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方能获得承认与执行。
杨文升张虎
关键词:仲裁裁决《纽约公约》
我国外资非正常撤离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2013年
在行政调解、诉讼、仲裁、ADR和ICSID机制等传统的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机制中,我国习惯于以行政解决为主、以司法解决为辅来解决外资撤离的问题。考虑到我国外资非正常撤离的特性,应当根据具体的纠纷情况充分运用ADR的功能,同时提倡外商投资企业所涉及的合同主体之间的纠纷采取国际商事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此外,我国政府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司法合作,大力发挥国际司法协助的作用。
杨文升
关键词:外资国际司法协助
外资非正常撤离法律责任体系完善研究被引量:2
2015年
自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尚未走出低迷状态。大量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资企业,由于追求资本利润的最大化,近年来陆续采取"半夜出逃"的非正常方式撤离中国,出现了外资企业不履行法定清算程序、拖欠职工工资、规避国家税务监管,以及欠缴供货商货款等社会问题。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划分,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方面,探究外资非正常撤离引发的一系列法律责任问题。防范外资非正常撤离,应当完善外资非正常撤离的法律责任体系,包括完善民事责任,规范行政责任,优化刑事责任,构建外资从进入到退出的有效机制,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杨文升张世玉
关键词:外资金融危机法律责任
论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2013年
基于海事仲裁的特殊性,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时,其在管辖的法院、执行保全措施、实质执行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等方面均不同于一般外国商事仲裁裁决,也与外资非正常撤离的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所不同。作为外国海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申请人,不仅要了解中国针对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审查标准和依据,还必须掌握海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方能实现其裁决债权,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杨文升张虎
关键词:执行法院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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