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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A820028)

作品数:3 被引量:8H指数:2
相关作者:李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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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民事
  • 1篇一般人格权
  • 1篇中价值
  • 1篇人格权
  • 1篇人格权立法
  • 1篇民事立法
  • 1篇进路
  • 1篇法律
  • 1篇法律方法
  • 1篇法律思维

机构

  • 3篇暨南大学

作者

  • 3篇李莉

传媒

  • 1篇当代法学
  • 1篇政法论丛
  • 1篇法学论坛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1
  • 1篇2010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我国民事立法中价值目标的冲突与选择被引量:1
2010年
在民法典起草过程中,众多疑难的价值判断问题让立法者难以选择,而对民法价值目标的研究能为民事立法者提供价值判断和选择的方向,指导立法者进行更合理的利益考量和规范设计,有利于减少争论、提高立法效率。民事立法中的价值判断问题分为三类,而民法价值目标冲突的评价与选择是其中之一。所有民法的价值目标可归结为公平和效率、自由和秩序两对既对立又统一的价值目标,在当下我国立法者应以"效率优先,兼顾最低限度的公平";"安全优先,保障最高程度的自由"的排序作为价值选择活动的指导原则。
李莉
关键词:民事立法
民事立法方法的一种新进路被引量:2
2011年
法学方法不仅包括法律适用的方法,也应包括立法的方法。民事立法中那些敏感和争议较大的问题都不是可以通过简单的外国法的借鉴或概念的逻辑推理能够解决的,往往要通过价值认知、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的过程,这其实就是哲学上的价值评价问题。其中价值选择是关键,而进行价值选择又需要有一定的思考路径和方法作指导,即先要把民事立法时所面临的价值冲突问题进行归纳分类,然后以价值目标为导向,以利益衡量为内容,以民法原则和民法规范为载体进行立法。
李莉
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下的人格权立法模式——兼论否定一般人格权立法被引量:5
2013年
立法者面临的选择困难有两种,其一是技术层面,其二是价值层面,人格权立法模式属于技术层面问题,更应该从立法技术角度进行分析和选择。德国的一般人格权是在过时的法律思维与法学方法的障碍下,通过不恰当的方式产生的,其在立法技术上存在着严重的路径不当、概念不明、逻辑不清的弊病,是立法技术逻辑与价值逻辑背离的产物,在我国民法体系下应该做"其他人格利益"的解读。我国在人格权的立法模式上应采取具体人格权利与其他人格利益保护的一般条款相结合的示例形式,这样不仅能使立法技术习惯和形式体系统一,还能使法官的"自由与约束"达到很好的平衡。
李莉
关键词:一般人格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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