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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ZD179)

作品数:31 被引量:349H指数:12
相关作者:蔡守秋张文松张毅鲁冰清潘凤湘更多>>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文献类型

  • 30篇期刊文章
  • 4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1篇政治法律
  • 3篇环境科学与工...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2篇公众
  • 6篇法治
  • 4篇资源法
  • 4篇民法
  • 4篇环境资源法
  • 4篇法律
  • 3篇行政
  • 3篇生态
  • 3篇污染
  • 3篇民法基本原则
  • 3篇环境治理
  • 3篇法治建设
  • 2篇行政给付
  • 2篇政府
  • 2篇生态文明
  • 2篇水污染
  • 2篇土地利用
  • 2篇农业
  • 2篇欧盟农业
  • 2篇自然资源

机构

  • 20篇武汉大学
  • 19篇上海财经大学
  • 3篇上海政法学院
  • 2篇浙江农林大学
  • 1篇宁波大学
  • 1篇湖南理工学院
  • 1篇中国计量大学

作者

  • 21篇蔡守秋
  • 4篇张毅
  • 4篇张文松
  • 3篇王文革
  • 3篇鲁冰清
  • 2篇姜双林
  • 2篇潘凤湘
  • 1篇王勇
  • 1篇操小娟

传媒

  • 3篇河北法学
  • 3篇中州学刊
  • 3篇甘肃政法学院...
  • 2篇法学杂志
  • 2篇环境保护
  • 2篇中国地质大学...
  • 1篇江汉论坛
  • 1篇河北大学学报...
  • 1篇社会主义研究
  • 1篇学术月刊
  • 1篇生态经济
  • 1篇宁夏社会科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南京工业大学...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江汉学术
  • 1篇中国高校社会...

年份

  • 1篇2021
  • 1篇2020
  • 3篇2019
  • 5篇2018
  • 10篇2017
  • 4篇2016
  • 6篇2015
  • 4篇2014
3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公众共用物语境下政府角色的法律定位
2016年
在现代社会,供人们使用的公众共用物在不断地受到挤占和减损,公民的公众共用物使用权不断受到侵害。政府作为公众共用物的主要提供者,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其在公众共用物中角色的法律定位提供了理论基础。构建公众参与的法治政府,让公众和政府共同承担公众共用物的保护责任,可以让政府行为在公众共用物的提供和使用中更多地体现公众对公众共用物使用权的利益需求,使政府行为在谋求提高效率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
张文松
关键词:新公共服务法治政府
关于雄安新区法治建设的几个问题被引量:4
2017年
法治对雄安新区建设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它是建设雄安新区的必要条件和基本内容这两个方面。法治建设在雄安新区建设中起着法治保障作用和制度性基础作用,不仅对雄安新区的建设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其他经济特区、新区的建设发展具有借鉴、榜样和典型的意义。雄安新区的法治建设,应该从雄安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重点,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服务、促进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任务的实施,促进雄安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目标是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法治城市、法治社会。要优先制定:明确雄安新区的法律地位、建设目标和任务,赋予雄安新区政府地方立法权的法律规范性文件;雄安新区规划及其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性文件;雄安新区环境资源保护法律规范性文件;其他反映雄安新区急需、服务新区建设、具有新区特色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蔡守秋
环境治理跨部门协同的演进——基于政策文献量化的分析被引量:16
2019年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复杂性、交叉性和不确定性日益凸显,环境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愈加频繁和复杂。为描述和考量环境治理的跨部门协同,本文从环境政策联合行文入手,以1978-2018年间环保领域的976份中央部门联合行文政策为数据基础,并以国务院7次机构改革为时间节点进行政策量化分析,探究我国环境治理跨部门协同的演进。研究发现:一是我国环境治理跨部门协同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横向联系也不断增强;二是环境问题的阶段性特征、国家发展理念的变化、环保战略的发展、环保部门的定位与职能调整以及环境政策工具的变迁构成了我国环境治理跨部门协同演进的动力机制。
操小娟李佳维
关键词:环境治理
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长江保护法立法原则解读被引量:4
2019年
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可持续发展观在流域水资源立法领域的体现,它的法律渊源及内涵丰富,在以水资源为调整对象的可持续法律框架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在长江保护法中,确立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首先是长江流域的战略地位及国家对其战略定位所决定的;其次符合长江保护法的整体性、协调性及前瞻性综合处理流域问题的定位,能够促进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目的的实现;最后,作为立法原则,可持续利用原则更具备法律意义的功能、在实际法律规则缺位的时候发挥弥补漏洞及解决冲突的功能,同时还将为具体规则的设计及评价提供支持。在《长江保护法》中,确立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对传统流域水资源立法及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要保障该原则的实施,《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内容,首先应综合囊括开发利用及保护,保护生态应成为立法的重点;其次贯彻流域治理的新理念,摆脱目前割裂立法的格局;再次是平衡水资源利用上的私人及公共利益;最后要求政府根据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清晰厘清自身定位与职责。
王文革陈耿钊
绿色原则之文义解释与体系解读被引量:25
2018年
通过对绿色原则之文义解释可知:绿色原则是适用民事活动、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兼具普遍约束力与价值判断的义务性基础规范;是对民事行为方式选择的前提性与高标准的要求;是处理民事活动与环境活动关系的原则。通过对绿色原则之体系解读可知:绿色原则是中国整个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与其他原则共存、互补、相协调的,承载生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绿色发展理念的基本原则;是横跨民法和环境资源法两大领域的重要原则;是有别于其他民法传统原则,从相关民法基本原则分化、提升出来,并基于民法基本目的和精神的一项新原则;是继承中华法律文化传统、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民法原则;是反映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联系,借鉴、吸收外国民法的精华,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性原则。确立绿色原则是我国在编纂民法典过程中的一大亮点,绿色原则具有创新性、开拓性、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和普遍引导作用。
蔡守秋张毅
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活动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原则及其改进被引量:27
2018年
因沿用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填补损害的赔偿逻辑,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原则呈现出追求完全赔偿、舍弃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与金钱赔偿相结合等特征。适用该原则会使司法实践面临一系列困境,如易导致过高的赔偿金额,难以合理评价生态环境的价值损失,不能发挥惩罚功能以规制恶意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科学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原则应从生态环境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特性出发,除了考虑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要件,还要考虑生态利益受保护的程度、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负外部效应、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将符合生态承载力原则、生态修复优先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作为重要内容。
蔡守秋张毅
关键词:损害赔偿赔偿原则
论公众共用物的可持续供给被引量:17
2014年
环境资源生态保护工作和环境资源生态法律中的环境、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属于公众共用物。根据公众共用物的性质、特点、形态和功能,以及保护、使用、治理、供给和服务的实际需要,可以将公众共用物进行类型化,即将各种公众共用物归纳为不同的类型。从当代中国有关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的迫切性和实用性角度看,应该重点制定城镇公众共用物的供给标准,解决城市公众共用物的有效供给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城市公众共用物的标准体系,全面解决城市公众共用物的有效保护、利用、治理、供给、监测、评价和管理等问题。
蔡守秋
关键词:类型化
论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分析路径被引量:2
2021年
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提供了认识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两种不同路径。个人主义方法论从微观角度分析个人的行为选择,认为共享权是“作为个体的公众”享有的个体性权利;整体主义方法论从宏观角度认识公众共用物的基本属性,认为共享权是“作为整体的公众”享有的整体性权利。公众共用物共享权主体的不特定性、开放性,客体的公共性、共享性表明它是一项新兴的非排他性权利。这一权利特性决定了应当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研究公众共用物共享权,其中,个人主义方法论体现在依据“生态人”假设、“请求权”理论与法律经济分析等方式研究共享权;整体主义方法论体现在对公众共用物的类型化研究与对共享权的综合化保护。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有利于了解个人在公众共用物中的具体需求以及借助个人权利体系予以保护,有利于从整体观、系统论的角度保障公众共用物的持续供给。
张毅
关键词:个人主义整体主义方法论
环境权实践与理论的新发展被引量:44
2018年
宪法环境权是指公众有享用清洁健康环境的权利,即“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清洁健康环境的权利”。当代宪法环境权的主流呈发展和扩展态势,环境权入宪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自主选择。宪法环境权的实施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和丰硕成果,那种否定环境权的可实施性和实施效果的观点不符合环境权实施的真实情况。综合80多个国家宪法环境权规范的内容及其实施情况可知,宪法环境权即公众环境权是一种体现环境公共利益的基本人权;是在环境保护时代兴起的一种具有非排他性、公众共同享用性的权利类型;是体现环境保护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不同于传统的或既有的权利的一组新型权利。
蔡守秋
关键词:公众环境权环境权入宪
国外公众共用物理论对我国环境资源治理的启示被引量:4
2019年
公众共用物这类资源在国外学理上研究比较多,其并不是我国学者在世界范围内的首创,而是针对我国国家时代需要与公众利益要求在我国法治话语下的正式提出。尤其新时代新时期绿色发展背景下,作为公众物质基础与精神追求的这类物在我国是不能忽视的。"公众共用物commons"这一术语最早由哈丁正式提出,其相关理论在学理上不断发展,形成稳固的理论或模型,主要有公共池塘资源理论、开放进入理论、半公众共用物理论、公众共用物喜剧理论、全球公众共用物理论及其他理论。公众共用物理论在不同层面得到不断研究,其与公共财产或共同财产具有相似性,最主要的是,其是对每个人开放的资源,公众对其权利是共同权利或公众的共同享用权,并不是私人权利或国有权利,对这类资源的治理路径主要有私有化、政府规制以及共同治理三条,但最为重要的是不能脱离财产理论。因此,国外公众共用物理论演进启示我国环境资源治理理论的不断完善,我国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应建立具体的、专门的制度与机制来保障。
潘凤湘蔡守秋
关键词: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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