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08JZD0010)

作品数:2 被引量:4H指数:1
相关作者:徐清飞岳纯之更多>>
相关机构:华南理工大学南开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地方法
  • 1篇地方法制
  • 1篇地方法制建设
  • 1篇行政
  • 1篇行政监控
  • 1篇司法
  • 1篇司法监控
  • 1篇唐代
  • 1篇民生
  • 1篇法制
  • 1篇法制建设
  • 1篇法治

机构

  • 1篇南开大学
  • 1篇华南理工大学

作者

  • 1篇徐清飞
  • 1篇岳纯之

传媒

  • 2篇学习与探索

年份

  • 2篇2010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法治与民生:地方法制的一种分析框架被引量:4
2010年
在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探讨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法制建设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但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都需要创新现有的法治理念与分析工具。把法治与民生作为现阶段地方法制的分析框架,既可以凸显地方法制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特色与意义,也可以明晰一些重要问题,如中央与地方的权力配置等,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一种方向上的指引。
徐清飞
关键词:法治民生地方法制建设
唐代中央对地方司法活动的监督与控制
2010年
唐代是一个比较重视法制建设的皇朝,在其存在的近三百年时间里,建立起了一个监控地方司法活动的严整体系。从这个体系来看,唐代中央监控地方司法活动的主要途径可分为行政监控和司法监控两种。其中,行政监控包括监察和考课,司法监控则包括复审、疑狱奏谳、上诉、死刑复奏和录囚徒等。应该说,唐代中央对地方司法活动的监控是有成效的,但存在的问题也相当明显,最为突出的是所有监控都来自官僚系统内部,而这个系统从一开始就存在唯官唯上、结党营私、官官相护、货贿公行等一系列无法克服的问题,这些问题则使唐代监控地方司法活动系统的效能大大降低。
岳纯之
关键词:唐代行政监控司法监控
共1页<1>
聚类工具0